第九十四章新专辑-《重生九二好生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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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最后她选择了容祖儿的《我的骄傲》,也就是《挥着翅膀的女孩》粤语版。

    会选择一首女声歌,一方面是白翌宸音比较高,另一方面是歌词比较励志。

    其实还有一个原因,是这首歌比较晚,不用担心自己记错,把别人已经在唱的歌拿给他唱。

    白翌宸刚刚比赛获奖,这首歌的歌词一直有感恩的意思。

    不管是唱片公司,还是歌迷,应该都会喜欢懂得感恩的人。

    “我的骄傲?”看到歌名,白翌宸顿时兴趣来了。

    说起来,他也有些自恋,这歌名感觉跟自己非常配。

    “不错。”叶纤红边写边回答道。“这首歌应该最适合你来唱——”

    如果把这样的好歌,都拿出来给他唱了,依然不能大红大紫,那真的只能怪他天生吃不了这碗饭了。

    “谢谢小红姐。”见叶纤红说得这么肯定,白翌宸更回心痒难骚,站在她旁边默默看起来。

    等到写完,他迫不及待拿过来,准备试唱。

    “我先唱一遍给你听吧!”这首歌叶纤红非常熟悉,随口哼唱起来。

    因为在客房,肯定不可能太大声,免得影响旁边的客人。

    “好听,太好听了。”白翌宸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,“有了这首歌,我一定能红——”

    进入唱片公司后,才知道干这一行的艰难。

    世界上会唱歌的人实在太多了,一个歌手就算唱得再好,也未必能大红大紫。

    想要成名,唱功好只是基本功,还得有天时地利人和,缺一不可。

    像他以歌唱大赛获奖者的身份,加入公司,确实马上获得出唱片的机会。

    问题是公司里层级分明,好歌都得给成名歌手唱,他分到的歌,大多是他们挑剩下不要的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想靠这些歌赚钱,真的靠老天帮忙了。

    大多数时候,这些歌只能让自己在歌坛混个脸熟。

    除非运气好,捡到大漏,某首歌被自己唱了后,特别受欢迎。

    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,只是概率太低了。

    所以听表姐说叶小姐要来这边度蜜月,他就死缠烂打,也要求她帮自己写一首歌。

    “喜欢就好好唱。”叶纤红也被他的激动感染到了,伸手在他头上揉了一下。

    别看他性子古怪,头发却异常柔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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